至上之法law school觀後超譯6
續4-1
「不承認打架是正當防禦的理由呢?」盯
鏡頭轉率Bos:『是不是只有姜率A才是楊教授的學生,我們其他人都是空氣是吧。』
「正當防禦是受到不當侵犯時所做出的防禦行為,打架則是屬於攻擊行為」
「他是為了阻止女朋友受到性暴力,不該認為是不可抗拒的防衛行為嗎?」就跟妳當年為了你姐被欺負,妳出手打了檢察長的女鵝那樣
「如果是不可抗拒的防衛行為,金澈秀…」真的看不下去了,不能接受讓資質比我差的A一支獨秀,率B舉手搶答
「在第一次揮拳時,就該停止。」教授是在問我,不要搶!率A不甘示弱的接著講
「為什麼?」看來這次有好好預習呢,沒有因為鄭教授代課就荒廢,很好
「朴某被打後,金測秀的第二次揮拳行為是防禦行為,同時又是攻擊行為,構成雙方暴行。」率A說出判決書上讀到的見解
教授抿著嘴,推著輪椅朝向率A,眼睛更不用說,從頭到尾都看著率A
率A看了楊教授的眼神後低下頭os :『教授怎麼坐著輪椅也能這麼帥,今天的眼神跟當年在檢察官室裡一樣溫柔。我在想什麼!我怎麼會在恐怖的楊格拉底地獄被點名的生死關頭還有空想這些』
「你真的這樣認為嗎?」盯
鏡頭再轉率B:『以後上課除了帶筆電,我是不是要考慮戴墨鏡,這樣放閃第一排眼睛都快瞎了。』
「為了救女朋友而出手,所以只有第一次的揮拳行為是正當防衛?」也就是說當年妳出手救你姐其實是正當防禦「此時對方停止猥褻行為了嗎?」再盯
「是的,此後在一番爭執結束後,才開始打了起來。」率A再度將判決書上讀到的說出來
「最高法院是這樣認為的沒錯,那妳呢?」盯盯盯
「什麼!我覺得….」「如果要雙方暴行不成立的話…」
『金澈秀只能乖乖挨打⋯⋯這也不對啊,哪有人要乖乖挨打,再提傷害告訴,更何況他是為了救他女朋友欸!』率A心裡想過這個念頭,但他沒說出口,畢竟法院都這樣宣判了
「金澈秀只能被挨打,之後在提暴行或傷害告訴」率B接著說
「妳看起來很不耐煩」盯妻魔人自然沒放過率A臉上的情緒
因為上課要很專心,大部分的同學都不會放過楊教授的一舉一動,每一個眼神,說話的語氣,畢竟要學會判斷教授的心情才是活下去的方法之一
全班os :『教授被刺傷後,怎麼變得又恐怖,又溫柔,是不是患上雙重人格了』
「我會努力理解最高法院的判決」除了想起當年打人想要提出正當防衛無能為力的自己,對於最高法院的判決也覺得很不對勁
「你應該要去質疑,而不是理解」去質疑,就會有能力找到當初法律欠妳的道歉
不知道自己是盯妻魔人的當事人,眼睛依然離不開姜率A
「什麼?」
「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可以被推翻的,不要抱怨他」「而是保持懷疑並堅持下去,直到找到答案為止」
楊教授在看了率A在藝瑟公審時的表現一定覺得很驕傲,因為她做到了保持懷疑並堅持下去,最終她不止幫自己找到答案,也在法庭上幫藝瑟找到一條活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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